父母撫養子女要到什麼時候

父母撫養子女到18週歲爲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但在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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