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撫養費標準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關於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商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爲確定依據:
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
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
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

娃娃撫養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