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的條件有:
1、小孩的意見比較重要,例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一般會認真聽取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另一方有所差異;
3、工作環境,根據父母雙方的工作環境誰更好,更有利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環境,父母雙方提交有關居住條件的相關證據,比如家附近有學校,小區配套設施成熟等,則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雙方工作的性質,主要看父母雙方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6、性格培養,父母的性格修養、思想品德,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
7、文化程度,父母雙方誰受過高等教育更有利對孩子的未來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例如夫妻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