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孩子撫養權容易嗎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後,子女歸一方撫養,如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因此,離婚後的父母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子女的撫養權進行變更的,需要簽訂一份《變更撫養權協議》。由於先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已在婚姻登記部門備案,《變更撫養權協議》是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重大修改,另外,變更撫養權屬於重大人身關係變更,有關部門出於謹慎,故要求該對離婚男女之間簽訂的《變更撫養權協議》辦理公證
若是採取協議變更的方式,再不遷移孩子戶口的情況下雙方直接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即可;若需要辦理遷移孩子戶口,建議雙方到遷入地派出所的戶籍室諮詢如何辦理。若是採取訴訟變更的方式,則需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
法律依據《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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