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爭取子女撫養權要怎麼做

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5.依法律規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6.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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