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撫養費的恢復撫養能力後繼續履行嗎

父或母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來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恢復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根據實際情況也可要求增加撫養費。

減少撫養費的恢復撫養能力後繼續履行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