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明怎麼開

1、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複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證明怎麼開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集體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本人持戶主戶口本或身份證(複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應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體申領暫住證。

《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資訊、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