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並且開具好“戶籍證明”。2、再接着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3、待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4、等到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