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債務總公司需要承擔嗎

需要。如果分公司的債務不足以清除債務,那分公司的債務總公司要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8條規定:
被執行人爲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爲被執行人。
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

分公司債務總公司需要承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