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異地身份證丟了怎麼辦

根據公安部的規定:身份證丟失不需要掛失,如果有人使用你的身份證辦理什麼違法的事,責任也有使用你身份證和給他辦理業務的人承擔,和你沒有關係的,你就放心吧;但是爲了把你的生活方便需要,你還是趕緊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現在需要採集公民個人指紋資訊,必須本人去的,如果你以前辦理過採集指紋的身份證的話,可以讓家人幫你辦理;補辦身份證,慢證大約兩個月能夠回來,收費40元,辦理加急的話需加22元快遞費,大約半個月能夠辦出來,你也可以在辦理正式身份證之後辦理一個臨時身份證,費用10元,當天就可以辦出來的。

在異地身份證丟了怎麼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