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夫妻結婚後,用共同的收入購買房產,只要沒有對房產如何分配進行特別約定,無論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也不管房屋是貸款購買還是全款購買,這個房產在法律上就明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