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一方拿着離婚證可以給分本嗎?

戶主一方拿着離婚證可以給分本嗎?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憑離婚證可以分戶,離婚後,一方申請辦理分戶手續,對方不提供戶口本,主張分戶的一方可以憑離婚證,離婚協議,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分戶手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自己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分戶是指子女成年或成家後,從父母戶口獨立出去,自立。在法律上,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然同居,但經濟獨立,或者分居或者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然後另立戶籍檔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