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網上掛失流程

在網上的公告行爲,視爲無效。因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1.身份證不需要掛失,也不需要公告聲明遺失。居民身份證法第一條規定,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的。但它只能證明你本人的身份,在需要身份證的場所,應當查驗證件,他人出示你的身份證,並不能證明你參與了那裏的社會活動。
2.別人使用你的身份證違法犯罪,並不會由你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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