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婚內財產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解析: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所以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協議可以直接簽訂,也可以去公證
都是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在法律上夫妻雙方有簽訂婚內財產約定的自由,但婚內財產約在形式上必須要合法在實質上,即內容上也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可能造成協議無效的後果。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在形式上要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法律明確規定了雙方可以明確約定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但該約定的形式,必須要明,如果雙方離婚,那麼財產都歸一個人所有。
那麼該條規定因爲違反了我國民法典上所規定的婚姻自由原則,而會導致該條甚至是整個協議約定的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