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復婚不是一項獨立的程序,完全和結婚登記一樣,要帶着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到當下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就行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