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糾紛訴訟時效

(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解除婚約關係的,給付方向接受方主張權利時,對方予以拒絕的,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婚約財產糾紛訴訟時效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共同生活的,自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訴訟時效開始計算。同居關係當事人從雙方分居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