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離婚財產分割同無效糾紛的訴訟時效爲多久?

確認離婚財產分割同無效糾紛的訴訟時效爲多久?

一、確認離婚財產分割同無效糾紛的訴訟時效爲多久?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對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的理解。

1、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於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

“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後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後的財產糾紛。

2、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爲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爲債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財產分割同無效的糾紛,那麼雙方協商不好的情況下就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而對於當事人就需要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同的情況所產生的時效就會不一樣,這樣才能更好的得到法院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