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委託他人代爲申請辦理公證

公民或有關單位申辦公證,一般來說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如果確有困難,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爲申辦。但是,下列公證事項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一)遺囑公證;
(二)遺贈扶養協議公證;
(三)贈與公證;
(四)認領親子公證;
(五)收養公證;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8條規定: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代理人申辦公證事項,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解除收養、委託、聲明、生存及其他與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除外。

能否委託他人代爲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