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分居了對方不交房貸與對方協商後可以出租房產。因爲分居並未離婚,雙方仍是夫妻關係,夫妻對於共同財產的處理除因日常生活支配外,應當經過雙方協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