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口遷移證需多長時間

一個星期左右。
戶口遷移,除根據國家規定憑有關證明即可由公安派出所或鄉、鎮人民政府直接辦理戶口遷出、遷入登記手續外,其他戶口遷移,須依照下列程序:
(1)申請人應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書,並按要求填寫入戶申請表,出具有關的入戶證明材料,包括醫院證明、單位證明、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證明等,由派出所進行調查覈實後填寫入戶審批表上報縣、市公安局審批。
(2)戶口遷移實行分級審批。市、縣公安局負責審批由農村遷入城鎮,由農業人口轉爲非農業人口的戶口,市區的公安分局負責審批由集鎮的非農業人口遷入城市和縣城的戶口。

辦理戶口遷移證需多長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