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證據法院會認定有效:1、從當事人單位獲取的處分的證據。2、蒐集出軌時被發現的當事人向有關方面所表態的證明,如保證書。3、如果涉及嫖娼的,提供警方的筆錄。4、蒐集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