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如何處理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會被傳票傳喚,如果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官會判決離婚的: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被告經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