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禁止結婚

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哪些情形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