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轉農村戶口條件

城市戶口轉農村條件。非農業戶口轉農業戶口(非轉農)遷移條件:
1、因讀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後無工作安排回原籍的畢業生;
2、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方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跟隨父母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員;
4、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並建好房屋和編有門牌,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徵地辦理了就地“農轉非”,現要求“非轉農”的,如戶口和人員都還在農村生活居住的;
6、已掛牌“村改居”的村委會,一律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7、已有規劃“村改居”但還未掛牌的村委會,以上(四)、(五)項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城市戶口轉農村戶口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