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轉農村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城市轉農村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一、城市轉農村戶口需要什麼條件?

1、已經達到了規定的退休年齡,原來的戶籍地屬於農村,只需要開具相關的材料證明,即可遷回去。如果農村還有以前留下來的房屋,同時還會繼續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

2、一些長期還留在農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戶口卻早年遷出了,這類需要提供直系親屬,或者是提供農村的房屋房產權及承包地的相關證明即可。

3、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城裏沒有固定房產和固定職業的,這類需要提供無業證明,和雙方的結婚證,同時還需要有一方戶口在村集體所在地。

二、轉戶口需要哪些證件和手續流程?

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 、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想要把城市戶口轉到農村的這種情況,大多數都是城鎮職工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想要返回農村生活,有可能就需要興修新的房屋,那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要有農村的戶口才有可能獲得宅基地。在遷戶口的過程當中,不管是農村遷往城市,還是城市遷往農村,結合自己的條件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可到當地的公安部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