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給付扶養費的義務嗎?

離婚後,沒有給付扶養費的義務。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僅存在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離婚後雙方相互不再有扶養義務。法律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後,只有當一方生活存在困難時,另一方纔具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的義務,但該義務不是支付扶養費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離婚有給付扶養費的義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