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中有給付金錢義務嗎

離婚中有給付金錢義務嗎

一、離婚中有給付金錢義務嗎?

沒有,所謂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婚姻關係的當事人一方出於過錯侵犯了對方因配偶關係而產生之權利並導致婚姻關係破裂,在離婚時,過錯方對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撫養費

離婚案件中,除了子女已長大成人或還未能生育子女的,當事人能自願達成子女撫養費而協議離婚的爲數不多。相反離婚案件因當事人雙方達不成這方面的協議而訴至法院,由法院對子女撫養問題作出判決的佔絕大部分。無論是自願給付的還是協商不成的,父母雙方都非常關心子女撫養費的數目確定、給付方式與日後能否變更。

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於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裏,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於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如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爲準線。

大家不要認爲在言情劇當中分手或者離婚的時候有些人要求支付所謂的青春損失費這是理所應當的,如果要所謂的青春損失,那在婚姻生活的這段過程當中是相互都有付出都有損失的。所以這些都是無稽之談,作爲女性來說,也不要理所應當的就把自己擺在弱勢羣體的地位上,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要求男方對自己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