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給付義務附隨義務的區別是什麼

從給付義務附隨義務的區別如下:
1.目的或作用的不同。從給付義務的目的在於實現給付的利益;附隨義務的作用在於彌補給付義務的不足。
2.不確定性的程度不同。從給付義務其內容在債的發生時通常可以得到確定;附隨義務在債發生時,基本不可能確定。
3.可訴性不同。能夠獨立訴請履行的爲從給付義務,不能獨立訴請履行的爲附隨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從給付義務附隨義務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