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係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務,可按共同債務處理。同居期間所負的債務,是指雙方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以及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等需要所負的債務。在同居期間,借款人只要是爲了同居雙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爲了同居生活的需要並用於同居生活、生產經營的,不管是以雙方名義還是以一方名義與他人建立的債務關係,均應視爲同居期間的共同之債。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負的債務,同居後與共同生活無關所負的債務可確認爲個人債務。基於同居關係期間而產生的共同債務,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應對全部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同居關係共同債務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