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的事實和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的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