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婚外情離婚賠償證據有三種方式:
1、自己收集:自己是婚外情的受害者,可以自行收集上面列舉的書證,如,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或者郵件、婚外情一方寫的認錯書或者悔過書、一方對婚外情認可的相關信件或者郵件;在收集這些證據時,因爲收集上並沒有很大難度,需要做的就是儲存好這些證據。
2、“調查公司”收集: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往往是因爲某些婚外情證據不好收集。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親密照、親密錄像、雙方出入酒店的相關票據等等。
3、 律師收集:在收集婚外情證據的時候,律師可以根據自身的專業優勢有針對的進行收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有以下八種: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