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首先要確定外遇方的情況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的情況,是否屬於法定的有過錯的行爲。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46條,對於法定的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的情況:

夫妻雙方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第一、重婚; 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所以,要看外遇的一方是否是重婚、是否是與他人同居

在這兩種情況下,在離婚時,財產分割上,可以要求離婚賠償,法院在財產分割上,也會考慮照顧無過錯方。其次,如果雙方都屬於法定的有過錯的行爲,雙方都有過錯,則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上會考慮照顧女方爲原則,哪方因爲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的工作付出比較多,則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另一方給予適當的補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