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贍養老人起訴程序

依據民訴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如對於不贍養老人的原告爲被贍養人自己2、有明確的被告;如對於不贍養老人的被告爲具有贍養義務但是拒絕贍養老人的子女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符合上述條件的,被贍養人可以向其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的訴訟

子女不贍養老人起訴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