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工傷等級鑑定醫生要做什麼

去做工傷等級鑑定醫生要做什麼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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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傷等級鑑定的時候需要做什麼檢查嘛?

  做工傷等級鑑定的時候,需要帶上身份證,工傷認定書,醫院證明、醫療證明等相關材料,等康復以後,去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n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n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n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n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n  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n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