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鑑定弄虛作假

筆跡鑑定弄虛作假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爲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爲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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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鑑定可以作假嗎

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二款規定,幫助毀滅、僞造證據罪是: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條第三款還規定:司法工作人員犯該罪的,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爲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幫助當事人毀滅、僞造證據的,又觸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