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

在我國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

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這是將來在上戶的時候的一個必不可少的證件,這其實也是我國現在人口登記管理工作越來越規範的一個表現形式之一,此外,只有憑藉出生證明才能夠讓嬰兒獲得保健服務的。出生證明還是應該在適當的時間之內就抓緊辦理的,那麼,在我國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

一、在我國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

辦理出生證需要的材料

1、出生醫院: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不能太拖太懶,不然就耽誤事情了。

2、孩子姓名:

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着寶寶起好的名字,寶寶的名字一定要經過兩人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發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2、父母雙方身份證:

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資訊要和住院時輸入的資訊名字相符合,身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4、結婚證:

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結婚證,但是不需要同時帶兩個結婚證,只要一個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媽媽的。

5、準生證(可有可無):

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對於準生證的要求現在沒有那麼嚴格了,準生證只作爲醫院的報銷證明,不是辦理出生證明必須攜帶的證件,可有可無,沒有準生證也可以辦理出生證明。

6、出院時結算清單: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在醫院辦理,醫院的規定各有不同,市級醫院辦理的話需要攜帶本醫院的出院結算清單才能辦理。住院清單是證明孩子是在本院出生的一個有效證明。

二、未婚生子社會撫養費怎麼罰?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徵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徵收標準加倍徵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准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徵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徵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徵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徵收。

個人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第五十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也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除按本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外,產假期間不發工資,妊娠、分娩等一切費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雙方各處以降級以上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職權範圍內規定其他限制措施。

由此可見,在醫院辦理出生證明的時候當然不是隻帶結婚證證一個證件就行了,還需要父母兩個人的身份證,有些地方可能還需要孩子的準生證,出院的時候的各種結算清單等這些材料,其實當初在出院的時候也能把辦理出生證明的一些疑惑直接當面和醫生問清楚了,有些地方可能規定的辦理細則上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