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戶口本丟失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合肥戶口補辦辦理材料

合肥戶口本丟失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1.戶主提出書面申請

2.戶主身份證

辦理流程

1.提交申請

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提交申請。

2.視窗受理

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員接受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並且開始受理。

3.現場審查

公安局派出所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調查,確認無誤後同意辦理,並告知申請人。

4.辦理領證

申請人在接到工作人員通知後,到申請機構領取戶口簿等證件。

辦理時限及收費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6元/本

當場辦理

公民離開戶口管轄地,或者戶主在離開戶口前,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出證件,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發給的遷出證明、學校發給的遷出證明或者城市戶口辦公室發給的遷入許可證,向永久居留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進入邊境地區,必須經常住所在縣、市、市轄區公安局批准。

《戶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我國的戶口本是我們證明公民身份資訊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戶口本,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戶口本丟失的情況一定要及時的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