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證過期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一、戶口遷出證過期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戶口遷出證過期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戶口遷移證過期解決辦法:

1、戶口遷移證一般是遷到工作所在地或者籤回原籍,如果因爲沒有及時落戶而導致過期,那麼需要諮詢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一般情況下,過期時間不長的話派出所也會給辦理落戶手續的,如果過期時間比較長,可能就需要返回戶口遷移開出派出所重新改簽。

2、如果戶口遷移證原先是遷到工作所在地,然後由於某些原因未能落戶,現在需要籤回原籍,那麼需要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一份未落戶證明。

3、拿着過期的戶口遷移證及未落戶證明、身份證返回到戶口遷移證派發的派出所,請求他們改簽到原籍。一般這個過程比較簡單,本人親自帶着上述材料直接辦理即可。

4、拿着重新改簽的戶口遷移證,在有效期內及時回原籍地辦理落戶手續,材料是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落戶的戶口本,總共四份材料,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戶籍辦理處辦理即可。

5、最後,拿着身份證進行有效期驗證,如果快到有效期了,可以及時辦理身份證更新手續。這樣,戶口就穩穩落地了。

戶口遷移證有效期:

根據《公安部關於啓用新的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的通知》中的規定,戶口遷移證的使用期限是從簽發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0天,即一個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進行遷移戶口登記。

二、如果戶口遷移證丟失怎麼辦?

戶口遷移證丟了解決辦法:

如果戶口遷移證丟了,需要到原簽發派出所補辦,所需材料如下:

1、遷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戶證明;

2、準遷證的遷入地留存聯原件;

3、遷移人的身份證。

遷出地派出所對以上證件審覈後,予以補發《戶口遷移證》並在備註欄註明補發字樣。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關的戶口遷移或者是戶籍所在地變更的情形的,是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此時也是爲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