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沒有遷戶口電腦上查的出來嗎

結婚沒有遷戶口電腦上查的出來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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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有孩子上戶口會查出來怎麼辦

按照這種非婚生子女的情況,就把小孩戶口落在父親本人戶口上就行了。
辦理新生兒上戶,由小孩的父母憑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直接上戶。小孩的戶口上戶必須落在父親或母親的戶口上,不能直接落在其他戶口上。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有附件方可上戶,沒有附件的,必須有證明表明小孩未在其他地方上戶。
沒有出生醫學證明的小孩,須由居委會等地出示證明確實有這樣一個小孩,然後將材料交當地社區民警,社區民警透過走訪調查後,證明確實有此人且註明出生日期交到戶籍民警上戶.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