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戶口代理辦理遷移可以?

近幾年,成都市的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城市活力不斷顯現,高新技術產業蓬勃發展,成爲創業者創新開拓的熱土,同時,居住條件不斷改善,青山綠水,環境宜人,生活配套齊全、方便,這些都吸引了大量的外來人員、尤其是四川本省居民,紛紛到成都入戶定居,開始新的工作和生活,但由於戶口遷移手續辦理較爲麻煩,許多居民沒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那麼,成都戶口代理辦理遷移可以嗎?

成都戶口代理辦理遷移可以?

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成都市戶口遷移是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的。在當事人不是戶主的前提下,該事項可以委託戶主辦理,辦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當事人可以出具加蓋手印的委託書、本人的戶口本、戶口準遷證、錄取通知書(遷學入戶)、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購房入戶)等證件及資料;

2、由戶主帶上本人的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再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遷出戶口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戶口遷移證;

4、當事人再帶上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入戶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綜上所述,關於成都戶口代理辦理遷移的問題,能夠代爲辦理取決於當事人是否爲戶口的戶主,如果當事人具有戶主身份,則只能親自辦理,如果當事人不是戶主,就可以透過按上其手印的委託書、以及戶口簿、準遷證等其他辦理資料,授權戶主代理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