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出委託書範本應該怎麼寫?

一、戶口遷出委託書範本應該怎麼寫?

戶口遷出委託書範本應該怎麼寫?

戶口遷移委託書

被代理人 人因在外地工作無法自己前來辦理戶口遷移,特委託代理戶口遷移手續,將被代理人的戶口自

遷移至

被代理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蓋章)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年 月 日

二、所需資料的準備是什麼?

在當事人不是戶主的前提下,可以委託戶主辦理遷戶口,具體的手續和證件、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當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託書、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準遷證“、錄取通知書(遷學入戶)、房屋產權登記證、購房合同、原始收據(購房入戶)等證件及資料;

2、由戶主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3、再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遷出戶口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領取戶口遷移證;

4、當事人再帶上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入戶即可。

5、《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關於戶口方面的一些問題,最好是公民個人親自前往派出所來進行辦理,但是也有一些情況之下是屬於比較特殊的,也就是公民確實沒有辦法親自前往,此事是可以委託相關的人員前往辦理,也需要出具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