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不遷戶口可以嗎?

我們發現其實很多夫妻在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其中一方往往也會很快的將自己的戶口遷出,也就是不再與前夫或者前妻在一個戶口本上了。不過有的人就疑惑了,是不是離婚之後必須要遷走一方的戶口呢?夫妻離婚不遷戶口可以嗎?下文中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爲你做詳細解答。

夫妻離婚不遷戶口可以嗎?

一、離婚不遷戶口可以嗎

可以。離婚與戶口不存在必然的聯繫。並且我國的法律沒有這方面的明確規定,你可以不遷,只要與你離婚的男方沒有意見就可以了。但是一般建議遷戶口,爲避免日後出現麻煩和糾紛。

除了可以遷回原籍或者是遷到經常居住地外,還有兩種方式。

1、另立門戶

由於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並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後再遷

如果離婚後再婚,可以在離婚後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瞭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二、離婚戶口遷移手續怎麼辦

(一)離婚後如何遷出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要遷移一方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裏註銷。

3、帶着戶口遷移證去即將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二)離婚後戶口遷移程序是什麼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三)離婚後戶口分戶怎麼辦?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覈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從法律方面來看,並沒有強制要求夫妻離婚之後一方必須要將自己的戶口遷出,而現實中其實很多時候都是當事人自己覺得應該要遷走戶口,這樣日後辦事情也要方便一些,當然此時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戶口,一般是跟隨者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