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外地戶口上小學需要哪些證件?

一、太原市外地戶口上小學需要哪些證件?

太原市外地戶口上小學需要哪些證件?

①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戶口簿》

②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市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

③進城務工人員有效《勞動合同》及個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一年的社保證明(2018年4月30日前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營業執照》

④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二、辦理跨省遷戶口所需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註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註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覈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註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註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外地戶口如果要在本地上學,那麼就必須要符合當地的政策條件,除了要有居住證還有工作的證明,同時對於小學的年齡也必須要達到國家所規定的要求,這樣才能辦理入學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