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經分局審覈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跨縣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對於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準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係的公證書。

居民戶口遷移流程主要是:

1、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諮詢,瞭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後提出戶口遷入申請。

2、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一般是遷入地的縣市級公安局的戶政科)審覈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透過審覈,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準遷證);如果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透過審覈,則會給出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覈。

3、然後諮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例如,升學的錄取通知書)和準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現戶籍地派出所如果審覈同意遷出,則辦理戶口遷出,並開出戶口遷移證;如果不符合遷出規定,則給出解釋;如果證件材料等不齊全,則給申請者開具補充材料說明書,申請者需要按說明補充材料纔可透過遷出申請。

5、最後,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發給新戶口本,並辦理新身份證。

總的來說,因上學、就業等原因遷戶時,應先在遷出地辦理戶口登記。取得遷移許可證後,方可在原籍地申領戶籍證明,並最終隨戶籍遷移戶口。戶口遷出證和遷入許可證移動到警察局完成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