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戶口學生建學籍是否會受影響?
無戶口學生建學籍原則上不會受到影響,全國學籍管理系統正式啓用了。要求一人一學籍,在讀書之間轉進轉出,不再變化。從小學一年級就要給學生辦理學籍。也就是說只要讀書,就要有學籍。如果沒有戶口,也就是沒有學生的身份證,其他資訊由學校採集,將學生資訊和證明材料交到區或縣教育局,由區或縣教育局審覈後,給學生辦理一個問題學籍。
二、父母給孩子上戶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給新生兒上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複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四、對戶口登記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爲常住人口。
對於父母來講,正常情況下應該在孩子出生以後的一個月之內就給孩子辦理落戶登記,到孩子上學都沒有戶口的這種情形是極其不正常的,對孩子的升學及其他事宜都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