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戶口積分制規定是什麼?

一、武漢市戶口積分制規定是什麼?

武漢市戶口積分制規定是什麼?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2、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具體規定如下。

1、積分入戶指標體系由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申請人的總積分=加分指標之和-減分指標之和。

2、加分指標中,單項指標內的各項積分不重複計算,取該單項指標的最高分。減分指標中,單項指標內的扣減積分按照扣減項目累計扣減。

8項可獲得積分:合法穩定住所指標、社會保險指標、住房公積金指標、居住證指標、年齡指標、文化程度指標、技術職稱指標、納稅指標。

4項指標將被減分:不良信用記錄、行政拘留記錄、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刑事犯罪記錄。《辦法》規定,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或者僞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其積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註銷。

二、落戶方式是什麼?

1、租房入戶(僅針對本市農民)

成都行政區域內的戶籍人口,在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建制鎮建成區透過購買、受贈、繼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產權房屋並實際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鎮連續租用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鎮新型社區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統一管理的農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實際居住地辦理常住戶口。

擁有合法產權房屋入戶所需材料: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親屬關係證明(戶口簿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下同)、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16週歲以上人員提供,下同)。

租房入戶所需材料:入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租住統一規劃修建的出租房屋證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親屬關係證明、身份證標準照片1張。

2、購房入戶

(1)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和建制鎮建成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且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可在實際居住地登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入戶人員戶籍證明(或居民戶口簿,下同),入戶人員居民身份證,親屬關係證明,入住證明,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發票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繳款憑據,市或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的城市都採取了積分落戶的方式,比如說如果是屬於一些高端人才的話,那麼就可以也有一些加分的項目,然後再減去一些減分的項目,就是得到最終的積分走向,如果達到了當地的標準的話,就可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