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探親假規定是什麼?

很多人都會關注像探親假、年假等等,因爲涉及到自己的權益。像探親假,對於常年在外工作的員工,這是除過年之外能探望自己父母的機會之一,但是探親假一般是幾天呢?很多人並不清楚,下面我們就武漢市探親假最新規定一起來了解一下探親假我們該如何享受。

武漢市探親假規定是什麼?

1、探親假的概念。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2、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

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纔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

滿一年。  

(3)、事由條件。

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3、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4、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只有不與父母或是配偶住在一起,在公休假日也不能團聚的職工,才能享受到探親假,當然前提是工作單位是否有探親假,這個國家是沒有硬性規定的。如果是配偶的話是30天,如果是未婚探望父母的話是20天,已婚的是4年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