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務員退休金規定是什麼?

武漢公務員退休金規定是什麼?

一、武漢公務員退休金規定是什麼?

國務院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爲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爲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二、領取退休金的條件是什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爲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

三、養老金並軌改革方案是什麼?

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援,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羣體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公務員和普通的老百姓一樣,在退休的時候是可以領取退休金的,當然目前爲止我們國家對於退休金是做出了改革。改革的方案主要是在一些機制方面的轉變,但是並沒有降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