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戶口問題可以落戶嗎?

經濟適用房戶口問題可以落戶嗎?

經濟適用房戶口問題可以落戶嗎?

可以。可攜帶房產證轄區派出所辦理。

經經濟適用房上戶口,可根據《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第八條 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覈,准予出售的房屋,由買賣當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並按照規定到有關部門繳納有關稅費和土地收益。

成交價格按照政府宏觀指導下的市場原則,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所申報的成交價格進行覈實,對需要評估的房屋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第九條 買賣當事人在辦理完畢交易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在2000年底以前需要上市出售的,房屋產權人可以憑房屋所有權證書先行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受讓人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到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城鎮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產權歸個人所有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其收入在按照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和土地收益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以標準價購買、職工擁有部分產權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可以先按照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原購住房全部產權歸個人所有後,該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收入按照本條前款的規定處理;也可以直接上市出售,其收入在按照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和土地收益後,由職工與原產權單位按照產權比例分成。原產權單位撤銷的,其應當所得部分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代收後,納入地方住房基金專戶管理。

第十一條 鼓勵城鎮職工家庭爲改善居住條件,將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換購住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後一年內該戶家庭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或者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前一年內該戶家庭已按照市場價購買住房的,可以視同房屋產權交換。

第十二條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後,房屋維修仍按照上市出售前公有住房售後維修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個人繳交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結餘部分不予退還,隨房屋產權同時過戶。

購買經濟適用房首先需要在房管局填寫申請表格,需要相關的身份、戶籍、收入等方面的證明,透過房管部門審批之後領取審批表格,之後可以選購具有合法銷售資格的經濟適用房,並簽訂購房合同。建議您在實際中,仔細瞭解項目的情況,提醒您購買證件齊全的項目,尤其對於經濟適用房而言,還涉及到審批表過期的問題,證件齊全的項目會減少您的購房風險。

綜合上面所說的,經濟適用房只要拿到了相關的證件,那麼就可以進行處理戶口的問題,但如果遷移戶口的話一定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提交所有的相關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遷移戶口可以順利進行,所以,合法的事情,一定要走合法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