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所在地該怎麼填

戶籍所在地該怎麼填

一、戶籍所在地怎麼填

戶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由於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將不變。

戶籍所在地,按照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公民填寫戶籍所在地,應該填寫到戶籍管理機關所在地,即城市戶口的應該填**省**市(縣)**區;農村戶口的應該填**省**縣**鄉。一般在填寫戶籍所在地時,只填寫到縣就可以了。即**省**縣(市)。

二、我國戶籍登記的相關規定

《戶口登記條例》

第一條 

爲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

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

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

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從以上小編提供的內容中,相信大家都對戶籍所在地該怎麼填這個問題有了明確的瞭解了。我們戶口本中的地址所屬的區域也就是我們的戶籍所在地,但在平時填寫單據的過程中,對於戶籍所在地這一項我們不需要將地址詳細資訊盡數填寫,只需要填寫到縣就可以了,即某某省某某縣。